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