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每月抚养费的给付通常是固定的。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抚养费的给付的具体金额,一般是需要男女双方通过协商来进行确定的。在确定抚养费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需要考虑各种各样的原因, 例如: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方隐瞒婚前有孩子的,另一方是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这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
子女不给赡养费能去法院起诉。子女应当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赡养、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规定,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