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某一个案,我司委托之前一位员工购入汽车,但是吧这个员工未经同意把汽车登记在他自己的名字下,但是吧这个汽车一直连续是我司在用,此外我司现时段没有指标。我司需要怎么解决?此情况会如何判?我想委托一个律师所解决。谢谢呀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知,这个所有权确认纠纷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没有指标过不了户,此类案件比较复杂,要一点一点分析,建议您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