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反担保合同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金额; 4、反担保人的责任、义务; 5、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6、反担保合同与本担保合同的关系;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如下: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并且互为对待给付; (二)须对方未为履行债务或未为发行债务之提出; (三)须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对方之
合同解除的效力如下: 一、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当事人可以要求对合同解除存在过错
合同签字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了。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欺诈行为,导致基于重大误解或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的合同,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