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人,我特别急一个事情,我们二位是2012年结的婚的,之后我们二位离婚了,领证后生一个小女孩儿,房产一套。在这之后为避开北京市购房政策,我想再购买一套房产,俩人达成协议离婚了,离婚后,俩人仍旧住一块儿,并一起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吧案件大概是,我最近才知道对方通过征婚平台公布交朋友信息,目前我们二位已经无法再继续了,我可以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诉讼么?此种案件情况会如何判决?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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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案件情况在当前实践中比较普遍,因为现在为规避政策的假离婚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同居期间可能会产生一些双方共同的财产,您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诉讼,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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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前问题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请有时间帮我剖析一下,我准备调解离婚,简单么?我们是2010年结婚的,我们婚内有三套住宅,不动产证标注的我和我老婆的姓名,还剩450万左右的贷款没给,此外,婚内上面所述住宅一直在向外
咨询一下有律师回答吗?,2011年2月,表兄孩子伏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想贷款收购广西居住用房,因为其爱人伏某某坚持反对在广西收购居住用房。表兄孩子伏某某为了能以个人身份顺
法院常规执行方式一般包括: 一、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通过各财产登记主管部门全网数据查寻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具体信息以便后续直接执行; 二、冻结、划扣银行卡、微信、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