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疆人,我家苏家坨地区有一套房产,是父亲母亲的房产遗产,但是却被一直租赁,自2018年陆续开始小女儿对外租赁,房租费用大概597713,我们这些子女依法继承这个房产时可不可以依法继承房租费用597713?但是这个房租费用没在父亲母亲的账号里,在小女儿那儿,我们这些子女怎么分?谢谢啦
律师解答
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诉讼还需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其他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继承纠纷的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天津人,我公公是2018年去世的,银行存款还有376245拿不出,还有理财、基金。对方不配合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办理,我公公立了代书遗嘱,说全部所有的遗产归我老公,但现在对方否认这
自己的遗产可以自己分配。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自然人的收入,公民的房屋、生活用品等。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自由地分配自己的遗产。 法律依据: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得到的遗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遗嘱中明确是归一方所有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