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只有在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才能恢复探望。 2、如果是另一方不让你探望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你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夫妻离婚自愿协商一致的,可以约定将财产留给子女。 夫妻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以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于一项诺成性的
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家庭主妇离婚时能要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时,父母对子女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即使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