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证人证言、银行汇款、转账记录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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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挪用公款可以报警解决,由刑警队立案侦查,对被挪用的赃款追回。按照规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所获取的利息、
一、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是固定的,不是一就是二,法院也有可能仅支持原告方部分诉求,或者也会有可能支持被告方提出的部分诉求 二、所以想要判决结果对自己更有利,就需要在诉讼过程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的决定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如果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