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1.首先是自愿原则,尊重双方的自愿,双方可以协议确定财产分割份额; 2.其次是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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