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问下律师,我俩是2010年法定在一起的的,过后我俩离婚了,结婚后生一个小孩,住宅一套。后来为了躲避北京的购房政策,我预备再买一套住宅,两个人协议离了,离婚后,两个人接着同居在一起,并共同买了一套住宅。但是案件大概是,我近日才察觉对方通过交友平台发帖征婚交友信息,当下时段我俩已经不能继续了,我可以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么?这种情形会怎么判决?谢谢律师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形建议您起诉解决,要不然对方也不可能主动把财产给您,房产证要过户的话需要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您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介入。
律师解答
这种情形在当前实践中比较普遍,因为现在为规避政策的假离婚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同居期间可能会产生一些双方共同的财产,您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介入。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你好律师,大概几个月前,我在淘特为我表弟买了一辆儿童自行车,圆通快递送到后,我表弟就快乐的去附近的湿地公园玩耍,然而在玩耍过程中,我表弟的手臂被割伤,经勘察为儿童自行车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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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忙么,我有一个关于冒名顶替罪的编的案例想打听一下,现当前打算,看到一个题问冒名顶替罪可能判多久?取保后如果不起诉了有案底么?大概是前阵子,当事人哥们经由变更名字顶包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