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日期是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拘留期限,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特定的人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期间。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量刑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延长的刑事拘留的时间,最多是三十七天。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内,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三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
你好律师,我最近在自学法律,我有个问题不太懂,我在检索案例时候发现,季某利用自己是首席仲裁员的身份忽视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20余份劳动仲裁裁决书,大概有5-6年的时间,现在没有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