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求助一下律师,我是北京某金融公司的债权人,北京某金融公司欠下的的1778829到现在也还未还钱,北京某金融公司是两个自然人股东,但是执行时才知晓北京某金融公司转成一人有限公司,之后就我申请追加这自然人股东施某为被申请人,这施某一直是自然人股东,出资还未到期,能不能追究这施某自然人股东?我应该怎么办?我欲委托一个律师所解决保护我的权益。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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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决了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赡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
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
债权转让一定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