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股东的资格也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没有公司章程的限制,法定继承人变可以继承其股权。股权向第三人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因为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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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之间继承遗产的方式: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予以继承。若未订立遗嘱,且被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父母的,则一般由兄弟姐妹共同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另有
婚前财产一般按属于个人财产。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第一顺序继承人按同等比例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同等比例继承。但若
遗嘱不可以由继承人书写。代书遗嘱的应当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书写,继承人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自然没有书写资格。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