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 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想咨询个问题,我对象2020年2月去世了,我对象是某娱乐传媒公司的股东,份额50%,剩余份额登记的秦某名字,实际秦某只是挂名,秦某2018年去世的,留有字据说自己只是挂名,没有参加运转,
请问有刑辩律师在吗?我是浙江人,2014年拆迁得到的房产,被安置人是我和爸妈,2017年我妈妈去世,我姥姥放弃继承。这房产是我和父亲的。但是我父亲擅自售卖了这房产,目前买家诉我父
我想咨询一下,我妹刚离世了,爸爸2018年离世了,爸爸在世时立了个打印遗嘱,写明和平街街道的房子归妹,可但是妹一直还未依法继承,我此时竟被我妹的另一半诉讼了,我应该怎么处理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