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不服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发现新的事实; 2、裁决需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3、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是广西人,涉及失业保险纠纷被仲裁委裁决不受理该怎么主张权利?问题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入职加入怀柔的一家信息网络公司,担任网络管理员。4个月前,因信息网络公司收益减少,与我
你好律师,我最近在自学法律,我有个问题不太懂,我在检索案例时候发现,季某利用自己是首席仲裁员的身份忽视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20余份劳动仲裁裁决书,大概有5-6年的时间,现在没有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