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活动中回避复议由谁决定的这个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要看具体是要求哪些人员回避的,比如要求侦查人员回避,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如果要求院长回避,是由案件的审判委员会决定的,要求检察长和公安部门的负责人回避的,由同级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决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浙江人,我有一个疑惑想要问问一下,舅舅在郑州就职期间分别和2个人一起租过房子,一起租期间他们对舅舅都很坏,前不久舅舅用之前一起租时钥匙,去这其中的2家用钥匙进入,把餐具
对于交警开具的罚单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罚单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
世界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于法律范畴而言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规定,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1、知情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