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您请教一个法律问题,我前段时间使用银行手机银行实时转账一笔312036,但是吧我转入个不认识的人的个人账户,这个不认识的人我完全不熟悉,我也不掌握他的身份证号,我可以去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交起诉书么?我要怎么办?此种案件情况会怎么处理?我能赢么?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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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福建人,想问一下某个共有物分割纠纷的小案子。这小案子这里面还有关于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情况大差不差是我们家已故去父亲母亲是在2012年3月去世的,留有一套房子,我们这些子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如果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应当接受该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
可以离婚。根据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