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代位权通常也算是保全制度的一种。如果双方存在着债权关系,但是如果债务人没有及时行使本应该行使的对第三个人的权利,但是却因为债务人没有行使,给债权人的债权也造成了一定的危害,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债权代位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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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吗,我是北京某地产开发商的债权人,北京某地产开发商欠的的4793759到目前为止也还未还钱,而且在案件执行的期间,执行北京某地产开发商后,北京某地产开发商变更自然人股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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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突然去世的话,债权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继承人,债务人可以先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不因债权的死亡而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