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人,我有一个疑惑想要打听一下,2010年8月我跟徐某签约了个房屋买卖合同书,我是买家,约定我缴纳评估费、过户费、房本的工本费、税和费用。我签约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后一个月内缴纳了如上所述全部的税和费用。但当下时段徐某联系我,声称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电话他没有如实缴纳税和费用,他缴纳了税和费用后诉我主张我补偿大约201534,但我赶去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咨询才知情徐某的房产本作假成满五的,这大事跟我有关么?我还用承受么?
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首先看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不属于的话再看是否约定了管辖,若无,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合同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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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建议您参诉解决,过错在于徐某,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合同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律师解答
此种情形建议您参诉解决,要不然徐某可能不停纠缠着再要钱,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合同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律师解答
《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可以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合同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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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