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继承权的内容有: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是各自互相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可以继承各自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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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 相互继承关系中一方死亡的,按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是有相同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民法典》中规定的继承人的
我是西藏人,去年奶奶过世了,留下财产,有两个子女,我父亲与姑姑和叔伯谈不明白,不能达成一致。财产中有三套房和一些存款,价格约几百万,我父亲与姑姑和叔伯能分配相同的份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