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则上只要抚养子女到18周岁,之后父母就可以不用在继续抚养子女,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不过如果在子女18周岁成年之后,尚在求学阶段,自己不具有独立生活的条件,同时父母又有能力继续抚养的,则还是可以继续支付抚养费。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额的留学费用,子女为此提起诉讼的也并不少见;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此外,对于离婚前一方长期停付抚育费的,离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补付一部分或全部抚育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民法典》第一千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
1、子女的抚养费,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例如给付方每月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按固定收入的20-30%给付。如果有特殊情形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