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奇想咨询一下,前不久我盖房,在劳务市场门口聘请了几名零工协助打工,主要是干水泥工,报酬是200元/天,其中一名零工在打工过程中,一个物料掉落,致使其他人损害,送到边上的二级综合医院医疗,消费了治疗费10248元,该名零工已经离开了失去联系,现在伤者请求我赔偿损失,律师请帮助解答一下,招收的零工致使其他人损害我应该赔偿损失吗?
律师解答
依据你所说明的具体情况,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你应该赔偿损失。
律师解答
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详细说说律师解答
您好,需要和您电话详细沟通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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