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啊律师,我妈妈名下有一套新房,大概3年前我妈妈在某公证处订立遗嘱,说该套新房由我独立继承。我妈妈离世,我和我哥哥因为新房的纠纷提交诉状,人民法院以该公证遗嘱只有一名公证员签字为由,判决遗嘱无效,造成我的权益被侵害,我妈妈的意愿没有实现。公证处作出了订立遗嘱的公证,但是却被人民法院判决为无效,我觉得对方存在错误,应赔偿我的损失。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如果我提交诉状,应该控告公证处还是操办的公证员?
律师解答
作出订立遗嘱的公证,公证处存在错误,你应该提交诉状该公证处而不是操办的公证员,因为公证员属于职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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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吗,想请教户口的事儿。我是在2020年买的北京一套房产,我们签署了了户口补充协议,约定卖房的人4年后把户口迁走,要不然每一天掏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该约定有法律效力么?最后卖
我是北京人,我们是2012年协议离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回购就地安置合同书,拆迁补偿政策是每人35平米数,6人,还存在前一任丈夫的父亲的份额,已知回购就地安置得到的房产租出
我是内蒙古人,我们俩是2016年领的证,后面是诉讼离婚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崽给我,对方支付崽的子女抚养费生活费受教育费,每个月2786。但是吧当下我想提高子女抚养费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