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法律问题,我是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商,我几天前收到了海淀法院的法院传票,告诉我被起诉了,声称我司没有按规定交付房屋,要求我司掏违约金,但实际上这个卖房协议是借贷的保证,双方2016年签约的借钱协议,是民间借贷纠纷,只是之后我司还不上欠款,改变成卖房协议,诉我司没有按规定交付房屋掏违约金有道理么?该情况会怎么判决?十分感谢
律师解答
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为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借贷转化为购房款的话,也是合法的,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利息数额审理法官会核查是否超过15.4%。该情况建议您到法庭参诉,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合同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律师解答
该情况建议您到法庭参诉解决,可以表达否认这个卖房协议,主张是民间借贷纠纷,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合同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首先看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不属于的话再看是否约定了管辖,若无,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合同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云南人,今天收到西城法院的电话告诉我参加一个诉讼,我后妈存在一户房产,那时父亲跟我后妈结婚时,我是没有成年的小孩,我后妈2020年故去的,我有份额么?我要怎么办?我欲委托一个
请问有刑事辩护律师在吗?,我和我前妻是2020年7月离婚的,离婚后我父亲诉讼我们民间借贷纠纷,要求我们夫妻共同债务,但温榆河法庭无支持,我前妻说这算虚报的,但我前妻以前跟我说过,后
我特别着急一个事情,我想调解离婚,案件情况大概是我俩是2015年登的记,我名义下有自己的房,是我登记前的个人独有财产,是登记前签订的协议合同,登记前支付的全款,但是不动产权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