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这个阶段家属可以去看望人犯。 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作为辩护律师可以去拘留所和嫌疑人见面,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被羁押的人员也依旧有通信和会见的权利。人犯应当遵守看守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人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看守所的会见区进行。 其委托的律师会见人犯事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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