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资企业认缴资本可以做股权质押。 股股权质押新股优先认购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 一是具有财产性, 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增加注册资本和股权变更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一般是必然涉及到股权变更的相关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出现法律
上市公司对注册资本要求主要是新三板500万以上,创业板5000万以上。股票上市的条件规定股票已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开业时
合同的书写方式: 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或者住所等信息; 2、写明合同的标的及其数量、质量; 3、写明合同的价款或报酬; 4、写明付款的方式、期限、地点及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