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前一方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另一方不参与财产的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所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夫妻个人财产属于个人。 2、不宜分割的财产如房屋等,可以由一方获得财产所有权,另一方应得份额由获得所有权的一方折价补偿。 3、养子女
新民法典离婚债务的分割方式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继
1.财产分割协议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自由处分,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适用《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