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何发平与重庆尚淮洲机械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申请案

2015-09-20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855

何发平与重庆尚淮洲机械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申请案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渝高法民申字第0097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何发平。

  委托代理人:赵学灵。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重庆尚淮洲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伟,该公司经理。

  再审申请人何发平因与被申请人重庆尚淮洲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淮洲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333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何发平申请再审称:何发平于1981年6月6日进入原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农机管理站工作,1993年,原重庆旭东工贸公司成立,系原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农机管理站申办的企业,后何发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而尚淮洲公司又是在原重庆旭东工贸公司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两个公司实际上是一个公司,故应认定何发平从1981年6月6日至今与尚淮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何发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重庆旭东工贸公司成立于1993年,2005年被撤销,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农机管理站也于同年被撤销;而尚淮洲公司成立的时间是2011年4月2日。何发平提出的证据只能证明其进入原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农机管理站工作,而后又到原重庆旭东工贸公司工作,其提出原重庆旭东工贸公司与尚淮洲公司实际是同一公司,无证据予以佐证,亦与两个公司的工商登记不符,故何发平主张其从1981年6月6日同尚淮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结合何发平举示的照片、工作服等证据,可以认定何发平与尚淮洲公司从2011年5月22日起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时,何发平与尚淮洲公司在二审中均确认何发平于2012年8月15日离开该公司未再上班,故双方劳动关系已于当日解除。因此,二审法院认定何发平与尚淮洲公司从2011年5月22日至2012年8月15日存在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综上,何发平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何发平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胡 翔

代理审判员  彭国雍

代理审判员  王 洋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书 记 员  甄 真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请个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律师起诉要多少钱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

  • 请个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律师起诉要多少钱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

  • 找一个试用期劳动关系纠纷律师起诉收费标准参考价格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劳动关系纠纷解决的法律是谁的规定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时可以选择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

  • 江苏劳动关系纠纷律师收多少钱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