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姚乔珍与云南佳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2015-09-20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654

姚乔珍与云南佳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曲中民终字第116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姚乔珍。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云南佳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诉人姚乔珍因与被上诉人云南佳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麒麟区人民法院(2014)麒民初字第17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14年11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的本案法律事实:被告在原告处工作,月工资为2000元/月。2011年5月6日17时左右,被告在富源县竹园镇团结煤源有限公司新建办公室住宿楼挖散水沟过程中,被石头砸中右脚,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治疗期间,原告向被告支付了3800元。2012年4月20日,被告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4年4月28日被认定为工伤。2013年1月28日,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被告的伤残等级为十级。2014年6月18日,曲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曲市劳人仲案(2014)18号裁决书。原告不服该裁决,向本院提起诉讼,提出上述诉讼请求。另原告未为被告购买工伤保险。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系原告员工,工资为2000元/月,其在工作中所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十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被告于2011年5月6日受伤,2011年11月14日出院。出院后,无证据证实其仍需继续接受工伤治疗,故认定被告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为12600.13元(2000元/月×5个月+66.67元/天×39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故认定被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4000元(2000元/月×7个月)。根据《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十级7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十级2个月……。”故认定被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3611元(3373元/月×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认定为6746元(3373元/月×2个月)。根据《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依法用于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等下列费用:(三)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九)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的所需费用。”本案中原告未为被告办理工伤保险,故应由原告支付被告鉴定费300元;被告未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故对交通食宿费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云南佳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姚乔珍之间的劳动关系;二、由原告云南佳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姚乔珍停工留薪期工资12600.13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611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746元、鉴定费300元,合计57257.13元。扣除原告云南佳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的3800元,还应向被告姚乔珍支付53457.13元。案件受理费10元免交。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一审宣判后,姚乔珍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停工留薪工资为24000元,除一审法院判决的其他款项外,增加判决由被上诉人再给付上诉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9250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18500元、医疗费100元和车旅费2000元。其主要理由是:1、一审法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计算上诉人停工留薪工资为l2600.13元(2000元/月×5个月+66.67元/39天)错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审法院却按上诉人治疗工伤的住院天数来计算上诉人的停工留薪工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上诉人2011年5月6日受伤,2013年1月28日进行伤残鉴定,己超过12个月,故停工留薪工资应按12个月计算,即24000元(2000元/月×12个月)。2、一审法院未判决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9250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18500元、医疗费100元和车旅费2000元显失公平。上诉人脚受伤,在住院期间,一直都需要他人护理,被上诉人应支付上诉人护理费18500元(100元/天×l85天),上诉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为9250元(50元/185天),上诉人因工伤并实际支付了车旅费2000元。上述费用均应依法判决由被上诉人予以赔偿。在一审中,上诉人答辩状及庭审答辩时均明确请求依法判决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依法判决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各项赔偿费共计98507元,可一审法院只准上诉人就被上诉人起诉的“停工留薪工资”作出答辩,理由是上诉人没有提出“反诉”,而一审在判决的时候对被上诉人没有提出的其他项也作出了判决,而对上诉人所提出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l8500元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9250元”却不作评判,一审法院对其已认定的100元医疗费,亦没有进行判决,对被上诉人没有提出和举证证明上诉人收到的3800元,却又予以扣减,这明显是有意袒护被上诉人一方。
被上诉人佳晟公司未作答辩。
在二审中,双方均未向本院提交新证据。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本案法律事实,与一审认定一致,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是:被上诉人是否应当赔偿上诉人停工留薪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250元、住院护理费18500元、医疗费100元和车旅费2000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应当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上诉人并未因对曲靖市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曲市劳仲案(2014)18号裁决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依法应视为上诉人对裁决中关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由佳晟公司支付姚乔珍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611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746元、鉴定费300元,车费400元,合计69057元,扣除佳晟公司已支付的3800元,还应向姚乔珍支付65257元。”的裁决事项无异议。在佳晟公司不服裁决而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围绕佳晟公司基于仲裁裁决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无不当。但在佳晟公司仅对支付姚乔珍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提出请求判决只支付3600元,而对其他裁决内容无异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减少判决仲裁机关已仲裁佳晟公司给付姚乔珍车费400元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纠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上诉人所受伤为十级伤残,并不存在“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的情形,故一审法院以其住院天数计算其误工费并无不当。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本院依法支持其上诉理由成立部分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所作的判决,除未判决佳晟公司给付姚乔珍车费400元不当外,其余正确,本院依法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审理本案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判决有遗漏,本院依法予以纠正。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麒麟区人民法院(2014)麒民初字第1744号民事判决;
二、由被上诉人云南佳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付上诉人姚乔珍车旅费40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免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如果未按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审判长  雷仙莲
审判员  张 霞
审判员  朱绍茂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温采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请一个律师大概多少钱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委托一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大约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收费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如何收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公司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找律师费用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