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咏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徐咏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皖民申字第0049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徐咏辉。
委托代理人:方兆水,自由职业者。系徐咏辉丈夫。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
负责人:黄学海,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李成华,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桂欣,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再审申请人徐咏辉因与被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阜民一终字第000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徐咏辉于2014年9月29日以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撤回其再审申请。
本院认为,徐咏辉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徐咏辉撤回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单其文
代理审判员 李亚娟
代理审判员 袁玉清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宋 爽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