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上诉人赵平原与被上诉人漯河市黄河假日酒店劳动争议纠纷案

2015-10-15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2026

上诉人赵平原与被上诉人漯河市黄河假日酒店劳动争议纠纷案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漯民一终字第21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平原。
委托代理人:李杰,漯河市148法律服务所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漯河市黄河假日酒店。
法定代表人:王永刚,该酒店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樊朝阳,河南九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蔡桂平,河南九九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赵平原因与被上诉人漯河市黄河假日酒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2014)郾民初字第0016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赵平原的委托代理人李杰,被上诉人漯河市黄河假日酒店的委托代理人樊朝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赵平原系原告黄河假日酒店的员工,自2008年8月起在原告处上班,2010年4月23日,在下班途中行至源汇区柳江路时被师素红驾驶的豫LED169号车撞伤,住院42天,共支付医疗费6796元,交通费1000元。2011年11月10日被告经郾城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11年12月21日经漯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捌级伤残,鉴定费400元。现该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均已产生法律效力。被告在原告处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原告未为被告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后因工伤赔偿等问题双方产生纠纷,2011年11月28日,被告赵平原申请劳动仲裁,该案经漯河市郾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于2012年5月30日作出(2012)漯郾劳仲裁字第2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16500元(1500元/月×11个月)。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申请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99392元。其中:1、医疗费6796元;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260元(30元/天×42天);3、交通费500元;4、劳动能力鉴定费400元;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8000元(1500元/月×12个月);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500元(1500元/月×11个月);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5700元(1576元/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8、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0176元(1576元/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三、对申请人的其他请求因缺乏证据不予支持。原告黄河假日酒店不服该仲裁裁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审另查明:因2010年4月23日交通事故纠纷,赵平原诉至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赵平原与肇事车辆车主师民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份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达成调解协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赔偿赵平原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1667元。
原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被告赵平原自2008年8月起在原告处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在2011年11月28日才向郾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的权利,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故法院对被告赵平原关于双倍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被告赵平原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经漯河市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构成八级伤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被告赵平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数额为:一、医疗费6796元;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260元(30元/天×42天);三、交通费法院酌定500元;四、劳动能力鉴定费400元;五、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8000元(1500元/月×12个月);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500元(1500元/月×11个月);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5700元(1576元/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八、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0176元(1576元/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以上共计99392元。本案中,被告赵平原系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其在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源民四初字第111号民事调解书中已经得到了事故责任人的赔偿,赔偿数额为101667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根据该规定之精神,被告赵平原已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且赔偿数额超出了其应当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数额,其要求原告黄河假日酒店再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驳回被告赵平原关于双倍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赵平原负担。
赵平原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审判决以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为由,不支持赵平原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时错误的。原审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是错误的。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6500元,工伤保险待遇99392元。
被上诉人黄河假日酒店在庭审中答辩称:一审判决正确,双倍工资对企业是惩罚性请求,本身工资双方没有争议,已经清完,双倍工资请求权应当自发生之日起计算。2、被上诉人受伤事实存在,但上诉人已经得到了比工伤待遇更大的赔偿,不能再请求工伤赔偿,不能得到双倍赔偿。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相同。
归纳双方的诉辩意见,确定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本案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2、被上诉人赵平原在得到交通事故赔偿金之后,是否应当得到工伤待遇赔偿金?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本案中,被上诉人赵平原自2008年8月起在黄河假日酒店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4月23日在被上诉人赵平原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住院42天,出院后不再到黄河假日酒店上班,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此时,双方之间此时已经发生工资争议。被上诉人赵平原于2011年11月28日向郾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的权利之时,并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故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已经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被上诉人赵平原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根据该法律规定之精神,被上诉人赵平原在已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且赔偿数额超出了其应当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数额的情形下,无权利要求再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也就是说被上诉人赵平原关于重复支付工伤待遇的诉讼请求与法相悖。被上诉人在二审中向法院提交的案例和最高法院的批复,都是在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前的判例和批复,且与该部法律相冲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故被上诉人赵平原在二审中的辩称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上诉人赵平原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谌宏民
审 判 员  王宗欣
代理审判员  刘继伟
二O一四年八月六日
书 记 员  张静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请一个律师大概多少钱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委托一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大约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收费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如何收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公司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找律师费用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