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华与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等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王会华与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等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冀民申字第24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会华。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
负责人:李晓辉,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唐山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雷,该公司总经理。
再审申请人王会华因与被申请人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唐山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唐民一终字第3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王会华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是否封存再审申请人保险帐户、是否造成退休工资基数低等事实均未查明。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再审申请人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
本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封存保险帐户造成退休工资基数低等问题并非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其要求补发1997年至1999年被扣工资等问题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且再审申请人书签署承诺书认可双方纠纷已妥善解决,不再追究,故再审申请人所诉理据不足不予支持并无不当。综上所述,再审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王会华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郭雪华
代理审判员 付 强
代理审判员 梁 然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孟 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