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王虎奎与宝鸡广电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2015-10-15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815


王虎奎与宝鸡广电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陕赔民申字第0056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王虎奎。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宝鸡广电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博世,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师伟,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付林,陕西秦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王虎奎因与被申请人宝鸡广电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宝民一终字第004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虎奎申请再审称:金河管理站出具的用于证明申请人工资标准的证明系有效证据,应予采信。申请人关于工龄工资、交通补助、年终奖、电话补助费、季度奖、半年奖、过节费、降温费、取暖费等主张,应予支持。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办理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请求再审。

宝鸡广电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意见称:申请人之再审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请求驳回其再审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以金河管理站出具的书面证明,主张其工资于2010年8月调整为2750元并于2011年3月份调整为3950元。但因其在本单位的工资于2009年8月前为950元,2012年4月后为1200元,且金河管理站并无经办工资的职能,该证明无任何个人签字,加盖的印章与文头纸不符,而申请人在庭审中又拒绝说明该证明的来源,故一、二审法院未予采信该证据并无不当。申请人主张关于电话补助费、季度奖、半年奖、过节费、降温费、取暖费等之主张,因超出其仲裁请求的范围,本院不予论处。申请人主张工龄工资、交通费等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并请求被申请人赔偿因未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导致的损失,但因其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对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王虎奎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王虎奎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赵建民

审判员王选民

代理审判员段秦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张磊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请一个律师大概多少钱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委托一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大约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收费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如何收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公司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找律师费用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