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刘景汉与沈阳华瑞钒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2015-10-26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1636

刘景汉与沈阳华瑞钒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沈中民五终字第99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景汉。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华瑞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圣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成禹。

  上诉人刘景汉因与被上诉人沈阳华瑞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2014)北新民初字第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由审判员赵智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王耀锋、谢宏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刘景汉向一审法院起诉称,我原是辽宁省公安厅社联处即辽宁润达集团公司下属国有企业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总公司员工。2003年5月原企业被香港华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佛山捷升投资有限公司为收购主体整体收购转制变更为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安公司”),原企业职工买断工龄转制下岗。我因工伤五级被安排在转制后的辽安公司工作,因辽安公司不生产就我一名正式工人领几名临时工护厂值班,所以在原单位主管部门辽宁润达集团公司办公室收购方在沈企业沈阳华瑞钒业有限公司副总、财务总监赵晓平代表收购方同我单位原主管部门润达公司赵景康处长等商定由收购方在沈企业华瑞公司负责管控辽安公司,负责我方员工的工资、养老保险,我的工资、养老保险都是华瑞公司财务部刘长河、邓勇翔报请赵晓平、黄邦仪报请马洪君总经理批准生效的(原件由黄邦仪放在她办公室卷柜的档案袋中),我的档案在2004年8月1日在润达公司办公室签完劳动合同后当天就由辽宁润达集团公司转交给了华瑞公司财务总监赵晓平。华瑞公司是辽安公司的管控者,我本人档案就在华瑞公司原财务总监副总黄邦仪办公室卷柜中。2008年6月因华瑞公司不履行承诺违法劳动法,经市劳动仲裁,我与辽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从2013年1月至今几次找到管控辽安公司的华瑞公司副总杨成禹为我办理社会保险等转移并给本人档案,被告均不予办理,现起诉至法院要求华瑞公司返还刘景汉职工档案,找不到或丢失给付经济补偿金,为刘景汉办理养老保险等的转移手续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华瑞公司答辩称,刘景汉起诉华瑞公司主体错误,刘景汉系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公司员工,并于2004年8月与该公司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6年12月止。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08)141号裁决书可以证实刘景汉的隶属关系,刘景汉与我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刘景汉所起诉的沈阳华瑞钒业有限公司与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公司不是一个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及成立日期等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刘景汉关于“经济补偿”等诉求,已由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根据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故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刘景汉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景汉原系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总公司(国有企业)职工,2003年8月,该公司改制被整体收购,企业职工实行工龄买断并解除劳动合同。刘景汉在此情况下,与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总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于2004年8月1日,刘景汉与改制后的企业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4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4日,该合同约定辽安公司按规定为刘景汉缴纳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该合同签订后,刘景汉履行劳动义务,在辽安公司负责护厂值班。2007年,刘景汉因劳动争议纠纷将辽安公司及华瑞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07)于民权初字第11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刘景汉与辽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合法有效,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辽安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刘景汉办理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刘景汉要求华瑞公司承担责任,因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刘景汉因工伤待遇事宜发生争议于2008年1月9日向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辽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辽安公司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沈劳裁字(2008)141号裁决书裁定辽安公司支付刘景汉一次性经济补偿金22,1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4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200元,该裁定于2008年6月23日已经送达刘景汉并生效。2013年11月29日,刘景汉向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华瑞公司返还职工档案,找不到或丢失给付刘景汉经济补偿金,为刘景汉办理养老保险等的转移手续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沈劳人仲不字(2013)935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理由为刘景汉的仲裁申请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项。

  一审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刘景汉于2004年8月1日与辽安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4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4日),并在辽安公司负责护厂值班,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刘景汉因工伤待遇事宜发生争议于2008年1月9日向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辽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金,经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沈劳裁字(2008)141号裁决书裁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由辽安公司支付刘景汉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该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刘景汉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华瑞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也未提供刘景汉档案转交给华瑞公司管理的充分证据,现起诉至法院要求华瑞公司返还刘景汉职工档案,找不到或丢失给付经济补偿金,为办理养老保险等的转移手续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刘景汉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刘景汉负担。

  宣判后,刘景汉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上诉人虽与改制后的企业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该公司实际由被上诉人管理控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档案,并为上诉人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档案找不到或丢失给付上诉人经济补偿。

  被上诉人华瑞公司答辩称:上诉人与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上诉人起诉主体错误。同意一审法院判决,请求维持原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关于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问题。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此可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劳动关系项下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本案中,刘景汉与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2004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4日。刘景汉二审亦自述其在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上班,负责看守厂院。刘景汉曾先后向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主张补发工资、补缴2005年5月以后养老保险、补办医疗保险、缴纳2004年8月1日以后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04)于民权初字第201号、(2005)于民权初字第1051号、(2007)于民权初字第1150号生效判决对刘景汉的以上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之后,刘景汉又因工伤待遇纠纷于2008年1月9日向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沈劳裁字(2008)141号生效裁决书,裁定刘景汉与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由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刘景汉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通过以上事实可知,刘景汉曾与辽宁公共安全产品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已解除。由于刘景汉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华瑞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也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档案交由华瑞公司管理,故对于刘景汉提出要求华瑞公司返还档案并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档案找不到或丢失给付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本院无法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刘景汉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赵 智

  代理审判员  王耀锋

  代理审判员  谢 宏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席红跃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请一个律师大概多少钱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委托一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大约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收费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如何收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公司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找律师费用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