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与党凤艳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2015-10-26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1335


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与党凤艳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沈中民五终字第70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泉和,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宝清,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党凤艳。

委托代理人:孙阳,辽宁常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坤玻璃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党凤艳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13)于民一初字第21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徐雪春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贺新发、刘风霞(主审)参加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索坤玻璃公司向原审法院诉称:被告原系原告单位职工,2012年7月3日未向原告辞职私自离开公司,2012年10月24日申请仲裁。由于被告私自离开公司已达半月以上,根据公司考勤制度规定,连续旷工三日即被除名。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被告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被告入职后原告已与其讲明工资总额包含加班费,被告未提供加班和未付加班费的证据,而原告提供的工资表已证明被告申请日两年内的加班费以付足。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驳回被告要求原告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的请求。

党凤艳辩称: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党凤艳于2008年5月9日到原告索坤玻璃公司处从事库管工作。2008年5月至2010年3月,被告工资基数为1000元;2010年4月至2011年5月工资基数为1100元;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工资基数为1350元。工资支付方式为打卡支付或被告签字领取现金。被告2011年1月、2月、4月、5月未到岗上班。

2011年6月20日,原、被告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被告为农村户口,没有社会保险账户,原告未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费。被告每天工作8小时,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2011年11月起每月有四天休息时间。被告应休年假5天,从未休过年假,原告未向被告支付年假工资。2012年7月20日,被告向原告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被告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

另查明,被告党凤艳以要求原告索坤玻璃公司支付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未休年假工资为由向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委于2013年9月24日作出仲裁裁决。原告对仲裁裁决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认定的工资标准不服,诉至原审法院。原、被告对仲裁裁决认定的其他事实均认可。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庭审陈述、沈劳人仲字(2013)326号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书、工资发放明细等证据为凭,经开庭审理、质证,该院予以确认。

原审法院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关于原告有异议的工资标准认定问题,其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的工资标准且在原告提供的2010年工资表中载明,被告领取工资基数系被告无休息日满月满勤工作,而在未出勤的工作日或休息日将会被扣掉当日工资,该种工资支付方式与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宗旨相悖,该院对原告主张工资应按照基本工资数额计算的工资标准不予认可。关于原告主张被告擅自离职,原、被告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辩解,其并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该院不予认可。

原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判决:一、原告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告党凤艳支付2008年5月9日至2012年7月3日的加班费31,971.86元;二、原告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告党凤艳支付2008年5月9日至2012年7月3日的经济补偿金6075元;三、原告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告党凤艳支付2012年未休年假工资248.28元;四、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宣判后,索坤玻璃公司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称:1、被上诉人基本工资为同期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诉人已经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被上诉人基本工资900元/月,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加班费的工资基数证据不足,且被上诉人未提供离职两年之前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被上诉人工资中已经包含加班费,上诉人无需再支付加班费。2、被上诉人是私自离开公司,按上诉人单位出勤制度,应被自动除名,上诉人无需支付补偿金。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求。

被上诉人党凤艳答辩称:上诉人在仲裁时已经认可被上诉人加班事实,原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本院二审查明: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处最后工作日为2012年7月3日,2008年5月9日至2010年6月30日被上诉人休息日加班216天,法定假日加班23天,同期沈阳市最低工资为700元/月,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被上诉人休息日加班68天,法定假日加班5天,同期沈阳市最低工资为900元/月,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被上诉人休息日加班73天,法定假日加班11天,同期沈阳市最低工资为1100元/月。被上诉人认可上诉人依据同期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的主张。其他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提出的被上诉人基本工资为同期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加班费的工资基数证据不足,且被上诉人未提供离职两年之前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被上诉人工资中已经包含加班费,上诉人无需再支付加班费的主张,上诉人自认2011年11月以前被上诉人不休息,2011年11月开始每月休息4天,已充分证明被上诉人工作期间存在加班事实。被上诉人提供的工资表载明,2010年11月、12月及2011年4月被上诉人基本工资为900元/月,出勤天数分别为30天、20天、0天,加班工资均为226元,应发工资分别为1126元、726.45元、54元,在加班天数不同、甚至被上诉人未出勤的情况下,加班工资同为226元,但应发工资却低于加班工资,可见被上诉人工资中已经包含加班费的主张不能成立。故本院依据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同期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上诉人应支付给被上诉人的加班费,金额为31,425.29元(700元/月÷21.75x216天x200%+700元/月÷21.75x23天x300%+900元/月÷21.75x68天x200%+900元/月÷21.75x5天x300%+1100元/月÷21.75x73天x200%+1100元/月÷21.75x11天x300%)。

关于上诉人提出的被上诉人是私自离开公司,按上诉人单位出勤制度,应被自动除名,上诉人无需支付补偿金的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上诉人索坤玻璃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党凤艳已经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经被上诉人除名的事实,故上诉人的该项主张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13)于民一初字第2512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第三项;

二、撤销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13)于民一初字第2512号民事判决主文第四项;

三、变更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13)于民一初字第2512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上诉人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上诉人党凤艳支付2008年5月9日至2012年7月3日的加班费31,425.2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驳回双方当事人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均由上诉人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徐雪春

代理审判员 贺新发

代理审判员 刘风霞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李天英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请一个律师大概多少钱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委托一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大约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收费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如何收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公司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找律师费用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