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子鹏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丁子鹏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昌中民申字第3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上诉人)丁子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
负责人刘峰,总精灵。
再审申请人丁子鹏与被申请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昌吉市人民法院(2011)昌民一初字第0930号民事判决及本院(2011)昌中民一终字第001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的主要申请再审理由为:1、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双方虽然签订了三份一年期的专营代理协议,但协议载明:被申请人应当为余立湘缴纳五金,被申请人未履行上述约定。2、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结合本案,申请人妻子余立湘与被申请人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具备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上述条件。申请人要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进行再审。
本院审查查明,原判认定事实属实。
本院认为,1、双方所签三份业务代理协议均未约定五金事项。申请人所陈五金出现在被申请人《昌吉州分公司2010年农村网点管理考核办法》2010年代理费标准中,其中农村网点负责人代理费标准按收入(营业)额从高至低分为八档,每档代理费均由基数标准、等级津贴、误餐费及固定补贴、五金保险五项组成,此五项数额依据收入额所属档次确定。可见,五金保险为代理费的构成之一,完成一定的收入额才可能获得相应的代理费(包含五金保险),并非由被申请人向社保部门交纳。且被申请人《昌吉州分公司2010年农村网点管理考核办法》属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非双方协议。显然,申请人所称双方虽然签订了三份一年期的专营代理协议,但协议载明:被申请人应当为余立湘缴纳五金,被申请人未履行上述约定无事实根据,属申请人的不正确理解。2、申请人所称劳动部通知,属部门规章,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渊源。综上,再审申请人丁子鹏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张 华
审判员 吴 世 峰
审判员 谢力扎提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蒲 婷 婷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