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卓双清与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2015-11-04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695


卓双清与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穗中法民一终字第1641、1642号

  上诉人[原审(2013)穗天法民一初字第1517号案原告、1530号案被告]:卓双清。

  委托代理人:张庆,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雪芳,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2013)穗天法民一初字第1517号案被告、1530号案原告]: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进军,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瑞玲,广东习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倩雯,该公司职员。

  上诉人卓双清与上诉人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两案,双方均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3)穗天法民一初字第1517、15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于2013年12月4日作出判决: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卓双清支付2011年3月7日至2012年12月期间的工资48262.64元。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卓双清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8日期间的工资2735.63元。三、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卓双清2012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3908.05元。四、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卓双清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8875元。五、驳回卓双清的其他诉讼请求。六、驳回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两案一审受理费共20元,由中欣公司与卓双清各负担10元;财产保全费1300元,由中欣公司负担1039元,由卓双清负担261元。

  判后,卓双清、中欣公司不服,均向本院提起上诉。卓双清上诉及答辩称: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1、中欣公司支付卓双清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53200元、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所拖欠的工资48800元、2013年1月、2月工资7350元;2、中欣公司支付卓双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153000元;3、中欣公司支付卓双清2010年10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节假日加班工资25793元、双休日加班工资48802元、工作日加班工资172125元;4、中欣公司为卓双清补缴1995年3月至2013年2月(扣掉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已购买的社保外)的社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5、中欣公司承担本案诉讼及保全等费用。

  中欣公司上诉及答辩称: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卓双清的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受理费由卓双清承担。

  二审经审理查明:本院(200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305号民事判决查明:“2001年10月17日,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下第十七工程处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以‘广东通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登记成立。后于2003年4月9日,广东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中欣公司。”该判决已生效。

  二审期间,卓双清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原件:1、中欣公司2012年工商年检报告,载明公司经营状态正常,未进入清算;2、《广东省有线广播电视台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载明2014年3月28日中欣公司获得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颁发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工程许可证;3、2013年1月30日中欣公司向广东省工商局直属分局提交的《加急办理营业执照报告》,载明:“广东省工商局直属分局:我司因企业发展与经营需要办理董事会变更备案,因本月底有重大项目投标,急需营业执照。请贵局大力支持,加急办理营业执照为盼!”证据1-3拟证明中欣公司有业务承接,是正常经营状态。中欣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予确认,认为中欣公司有许可证可能以后还能承接到项目,所以中欣公司才进行年检,想通过股权转让还债务,有参与投标与是否做工程有实质性的差别,如果卓双清认为公司有业务应该进行举证。

  二审查明的其余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关于劳动关系以及入职时间的问题,卓双清上诉主张其于1995年3月入职中欣公司的前身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七工程处,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中欣公司上诉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卓双清2008年至2010年6月与广州添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7月至2013年1月期间直接受聘于杨海初的亲属在医院照顾杨海初;对此卓双清提供了《1995年至1997年1月工资表及报销单》、《聘书及颁发纪念品的通知》、《资格证书》等证据予以证明,且有证人胡某、莫某、杨某出庭作证,以上证据及证人证言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实卓双清的主张,应认定卓双清与中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中欣公司系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七工程处改制而成立,卓双清也提供了其在第十七工程处工作的相关证据,故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卓双清的举证责任与举证能力,本院采信卓双清的主张,认定其入职时间为1995年3月。原审对此认定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关于工资标准问题、卓双清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工资问题、2013年1月和2月工资问题、加班工资问题、未休年休假工资问题、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问题,原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提交的证据对本案事实进行了认定,并在此基础上依法作出原审判决,合法合理,且理由阐述充分,本院予以确认﹤http://146.4.1.105/claw3/ApiSearch.dllShowRecordTextDb=fnl&Id=2&Gid=117634122&ShowLink=false&PreSelectId=315233000&Page=0&PageSize=20&orderby=1&SubSelectID=undefined﹥。本院审理期间,卓双清、中欣公司均未提交新的证据予以佐证自己的主张,故本院认可原审法院对事实的分析认定,即对卓双清、中欣公司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卓双清2008年6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工资问题,卓双清主张其该期间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100元+补贴590元,由于卓双清的妻子杨菊香与中欣公司原董事长杨海初是兄妹关系,中欣公司每次不定期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当经营困难时不发放工资,待经营好转后再给付其相应工资及奖金;中欣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没有提供证据证实;鉴于中欣公司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实曾支付卓双清上述期间的工资,综合考虑本案的相关证据、卓双清与杨海初的亲属关系以及中欣公司经营实际状况,因此本院采信卓双清的陈述,认定中欣公司尚拖欠卓双清上述期间的工资,故中欣公司应支付卓双清上述期间工资合计53200元[(基本工资2210元+补贴590元)×19个月]。原审对此认定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问题,本案中卓双清主张其被中欣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提供了《关于公司停业及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拟证明;中欣公司对该文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认为卓双清不是其员工;结合卓双清二审提供的中欣公司2012年工商年检报告、《广东省有线广播电视台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加急办理营业执照报告》等证据,中欣公司也未提供证据证实其实际已停业需要裁员,也未提供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裁减人员方案,因此原审认定中欣公司经济型裁员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显然不当,本院予以纠正。中欣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与卓双清的劳动关系,依法应支付卓双清经济赔偿金153000元[(3600元+650元)/月×18个月×2倍]。

  卓双清上诉请求的合理部分,本院予以采纳。中欣公司的上诉主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导致判决不当,本院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javascript:SLC(5110,0)﹥》第一百七十条﹤javascript:SLC(5110,153)﹥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3)穗天法民一初字第1517、1530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五、六项。

  二、变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3)穗天法民一初字第1517、1530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卓双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153000元。

  三、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卓双清2008年6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工资5320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两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20元、一审财产保全费1300元,均由广东中人欣海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杨晓航

  审 判 员  王 敏

  代理审判员  何润楹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书 记 员  郭桂芳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请一个律师大概多少钱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委托一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大约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收费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如何收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公司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找律师费用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