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与浙江黄岩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纠纷申请案
林平与浙江黄岩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纠纷申请案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浙台民申字第13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林平。
委托代理人:张辉道。
委托代理人:许梦熊。
委托代理人:祝宝根。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浙江黄岩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良贵。
委托代理人:牟锡荣。
再审申请人林平因与被申请人浙江黄岩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04)台民一终字第4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林平的再审申请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林平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林琦
审判员林海
审判员杨国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代书记员 卢 敏 君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解珍妮与浙江黄岩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纠纷申请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浙台民申字第126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解珍妮。
梁友法与浙江黄岩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纠纷申请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浙台民申字第12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梁友法。
林如云与浙江黄岩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纠纷申请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浙台民申字第11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林如云。
宋明山与浙江黄岩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纠纷申请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浙台民申字第11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宋明山。
许梦虎与浙江黄岩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劳动关系争议纠纷申请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浙台民申字第11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许梦虎。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