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沈阳市极地美术书法培训学校与王玉翠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2015-11-08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418

沈阳市极地美术书法培训学校与王玉翠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沈中民五终字第103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沈阳市极地美术书法培训学校。

  负责人:刘芯芯,该单位校长。

  委托代理人:王欢,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玉翠。

  委托代理人:牟春。

  上诉人沈阳市极地美术书法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极地美术学校”)因与被上诉人王玉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4)沈河民四初字第2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赵智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王耀锋(主审)、谢宏参加评议的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极地美术学校向一审法院起诉称:双方于2010年7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书》,王玉翠担任美术教师职务。劳动合同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同时,双方签订《知识产权、保密和竞业禁止限制协议》(以下简称“竟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王玉翠对极地美术学校的教学设计、专有教育方法、科研成果、教学流程、学生信息、营销计划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竞业限制协议》中第十条约定:“乙方承诺,在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后贰年内,在中国境内范围内,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到与甲方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己从事同类业务。’’王玉翠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未满的情况下,由于个人原因于2013年6月19日向极地美术学校提出辞职。极地美术学校为王玉翠办理了离职手续。极地美术学校向王玉翠送达了关于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通知,要求王玉翠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王玉翠于2013年9月29日向沈阳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撤销《离职通知》中竞业禁止义务的裁决。极地美术学校不服该裁决,遂向该院诉讼。向王玉翠发送《离职通知》为极地美术学校单位单方法律行为,且客体仅为通知,并非合同。《离职通知》撤销与否不能免除王玉翠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王玉翠无权约束极地美术学校发送通知的法律行为。王玉翠无撤销《离职通知》中竞业禁止义务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维护极地美术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将王玉翠诉至该院,请求依法判令不予撤销《王玉翠离职通知》中的竞业禁止义务;请求王玉翠承担本案诉讼费。

  王玉翠答辩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王玉翠的离职申请是2013年6月19日上交,离职通知是2013年9月12日送达,从王玉翠离职后至今一直未收到极地美术学校给予的竟业禁止的补偿金以及领取通知也没有接到。所以王玉翠有权撤销竞业禁止协议。即使王玉翠与极地美术学校签订了所谓竞业禁止合同,该合同也是无效的。因为王玉翠与极地美术学校双方主体均不适格。签订竞业禁止的前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极地美术学校并不是商业主体,而是民办学校,其登记机关是民政局,企业性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学校应是公益性单位,不应存在商业秘密。所以极地美术学校无权与王玉翠签订竞业禁止条款,而王玉翠也不是极地美术学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保密人员,也不在签订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内。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极地美术学校于2006年1月6日入职王玉翠沈阳市极地美术书法培训学校,从事美术教师工作,双方于2010年5月12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同时又双方签订了《知识产权、保密和竟业限制协议》,其中第十条约定了竟业限制的内容,即“乙方(本案王玉翠)承诺,在与甲方(本案极地美术学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贰年内,在中国境内范围内,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到与甲方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从事同类业务。甲方同意就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在从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曰起的贰年内,按月向乙方支付当时的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货币。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承担违约金万元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2013年6月19日,王玉翠向极地美术学校提出离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极地美术学校于2013年7月1日做出对王玉翠离职通知,该通知中提出“……现我单位通知你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限为两年。此期间我单位将按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你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每月1300元………”。2013年9月12日极地美术学校将离职通知邮寄送达给王玉翠。另查明,极地美术学校未向王玉翠发放竞业禁止补偿金。王玉翠于2013年9月29曰向沈阳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该仲裁委于2013年12月27日作出了沈劳人仲字(2013)1021号裁决书,现极地美术学校不服该仲裁裁决书,起诉来院。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书、

  知识产权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辞职信、离职通知、顺丰速运快递单、快递跟踪查询结果等证据,经当庭质证认证,该院予以确认,在卷佐证。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知识产权、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极地美术学校在与王玉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向王玉翠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但自2013年7月1日极地美术学校做出对王玉翠王玉翠的离职通知起,极地美术学校未按约定的内容向王玉翠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竟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对极地美术学校要求依法判令不予撤销《王玉翠离职通知》中的竟业禁止义务的诉讼请求,本院难予以支持。

  一审法院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之规定,判决:一、驳回沈阳市极地美术书法培训学校的诉讼请求;二、撤销沈阳市极地美术书法培训学校要求王玉翠履行离职通知中的竞业禁止义务;三、驳回沈阳市极地美术书法培训学校、王玉翠的其他诉讼请求及抗辩事由。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5元,由沈阳市极地美术书法培训学校负担。

  宣判后,极地美术学校不服原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王玉翠的离职通知》系上诉人单方法律行为,即单方作出的通知,被上诉人无权要求撤销通知中的任何条款。司法解释四中“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通知》的性质并非合同本身,不存在约定和不约定问题,若被上诉人请求解除《知识产权、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中关于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适用司法解释四中第八条款规定,而本案应使用《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因此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应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王玉翠答辩称:同意一审法院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提出《王玉翠的离职通知》系上诉人单方法律行为,不属于双方就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一审法院作出“撤销极地美术学校要求王玉翠履行离职通知中的竞业禁止义务”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之规定,一审法院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而应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的上诉主张。本案中,因上诉人发出的《王玉翠的离职通知》就是针对王玉翠离职一事而专门针对王玉翠本人发出的,王玉翠收到该《王玉翠的离职通知》后,并未提出异议,且实际上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故《王玉翠的离职通知》中的全部内容对双方都应产生约束力。而双方在二审庭审过程中都陈述:“《王玉翠的离职通知》中记载的“现我单位通知你履行竟业禁止义务”是指双方已经签订的《知识产权、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中规定的相关义务”,故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撤销极地美术学校要求王玉翠履行离职通知中的竞业禁止义务”中所提到的“竞业禁止义务”就是《知识产权、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据此,一审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之规定作出相应判项并无不当,本院对上诉人该项上诉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沈阳市极地美术书法培训学校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赵 智

  代理审判员  王耀锋

  代理审判员  谢 宏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席红跃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请一个律师大概多少钱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委托一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大约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收费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如何收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公司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找律师费用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