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曾邦富诉博罗县长宁镇福岗永昌礼品厂劳动争议案

2015-11-14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551

曾邦富诉博罗县长宁镇福岗永昌礼品厂劳动争议案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惠中法民三终字第8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曾邦富。

  上诉人(原审被告):博罗县长宁镇福岗永昌礼品厂。

  经营者:李广良,系该厂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豪勇,广东同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曾邦富诉上诉人博罗县长宁镇福岗永昌礼品厂劳动争议一案,双方均不服博罗县人民法院(2013)惠博法宁民初字第2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曾邦富,上诉人博罗县长宁镇福岗永昌礼品厂的委托代理人黄豪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当事人一审意见

  原告曾邦富不服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博劳人仲案终字第(2013)115号《仲裁裁决书》,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的周六加班11小时的工资差额及法定带薪工资差额共2924元。

  被告博罗县长宁镇福岗永昌礼品厂辩称,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博劳人仲案终字第(2013)11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合理,认可该仲裁裁决书。

  原审查明的事实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博罗县长宁镇福岗永昌礼品厂是2010年2月4日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礼品玩具。原告于2012年2月12日入职被告处工作,任注塑部员工。原告因本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原、被告双方均确认原告月工作21.75天,月薪为950元,实行计时工资,按8小时计发原告周六工作加班工资。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上班时间分白班及夜班,白班为早上8:00-20:00,中途休息1个小时吃饭时间;夜班为20:00至早上8:00,中途半小时夜宵时间,夜班津贴5元/晚,每月休息4天。原告提供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工资表,被告未提供考勤表。工资表显示:原告2012年2月份总工时199.5小时,出勤天数17天、工资1061元;3月份总工时292.5小时、出勤天数26天、请假天数1天、放假天数4天、夜班津贴60元、工资1859元;4份总工时245.5小时、出勤天数22天、放假天数8天、夜班津贴65元、全勤100元、工资1695.4元;5月份总工时254小时、出勤天数24天、请假天数3天、放假天数4天、夜班津贴40元、工资1568元;6月份总工时284小时、出勤天数26天、放假天数4天、全勤100元、工资1836.4元;7月份总工时303小时、出勤天数27天、放假天数4天、夜班津贴75元、全勤100元、工资2037元;8月份总工时306小时、出勤天数28天、放假天数3天、全勤100元、工资1965.8元;9月份总工时268.5小时、出勤天数23天、放假天数7天、夜班津贴261元、全勤100元、工资2030.93元;10月份总工时268.5小时、出勤天数24天、放假天数7天、全勤100元、工资1748.8元;11月份总工时285小时、出勤天数26天、放假天数4天、全勤100元、工资1839.2元;12月份总工时270.5小时、出勤天数25天、放假天数6天、全勤100元、工资1744元;2013年月份总工时292.5小时、出勤天数298天、请假天数1天、放假天数1天、夜班津贴85元、全勤100元、工资2076.2元.工资表未显示被告有支付原告法定节假日工资。

  另查,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日历显示:周六共有49天、法定休假日共为7天。

  原告向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的终局仲裁请求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足额支付拖欠周六加班11小时工资和法定带薪工资差额计2924元(2012年2月12日-2013年元月30日)。

  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4月28日作出博劳人仲案终字第(2013)11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由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内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加班工资差额1573.88元及法定休假日工资305.75元,共计1879.63元。”

  原审判决理由和结果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于2012年2月12日入职被告处工作,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原、被告双方均确认原告月工作21.75天底薪为950元,实行计时工资,被告按8元/小时计发原告周六工作加班工资,以上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被告按8元/小时计发原告周六作加班工资,该标准低于基本工资950元折算的小时工资5.46元(950元/月÷21.75天/月÷8小时),应予补发。被告对原告进行考勤管理,现双方对加工工资发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被告应当对原告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时间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未提交原告上述时间段的考勤表,应承担举证不能不利后果。对原告陈述的每周六工作时间11小时予以采信。被告应支付原告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加班工资差额为1573.88元[(5.46元/小时×200%-8元/小时)×49天×11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原告提供的《工资表》未显示其有支付原告法定休假日工资,视为未支付。被告应按正常上班时间1倍支付原告法定休假日工资305.75元(950元/月÷21.75天/月×7天)。综上所述,原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博罗县长宁镇福岗永昌礼品厂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内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曾邦富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周六加班工资差额1573.88元及法定休假日工资305.75元,共计1879.63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当事人二审意见

  上诉人曾邦富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2、依法支持上诉人的原审诉讼请求;3、上诉费用由博罗县长宁镇福岗永昌礼品厂负担。

  上诉人博罗县长宁镇福岗永昌礼品厂上诉请求判决无需支付曾邦富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周六加班工资差额。

  本院查明的事实、判决理由和结果

  本院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双方对原审判决的法定休假日工资305.75元均未提出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并予以维持。

  劳动者上诉请求支持其原审的诉讼请求即判令用人单位支付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的周六加班11小时的工资差额及法定带薪工资差额共2924元。经核算,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的周六共有49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原审判决计算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加班工资差额为1573.88元[(5.46元/小时×200%-8元/小时)×49天×11小时]是正确的,应予维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本案用人单位按8元/小时计发劳动者的周六的加班工资,该标准低于基本工资950元折算后的小时工资5.46元(950元/月÷21.75天/月÷8小时)的200%的工资报酬,故依法应予补发。用人单位上诉主张无需支付曾邦富2012年2月12日至2013年1月31日周六加班工资差额,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和实体处理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两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均无理,本院一并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免收二审受理费。

 

  审 判 长  陈向科

  审 判 员  朱丽娜

  代理审判员  邱炜炜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林友材

  附法律条文: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请一个律师大概多少钱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委托一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大约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个企业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收费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找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律师起诉如何收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 公司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找律师费用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