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琳琳与北京多维联合集团香河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吕琳琳与北京多维联合集团香河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冀民申字第2876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吕琳琳。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北京多维联合集团香河钢结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多维宽,该公司总裁。
再审申请人吕琳琳因与被申请人北京多维联合集团香河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廊民一终字第10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吕琳琳申请再审称,原判决被申请人不应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无事实法律依据。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及未支付延长工作时间报酬的经济赔偿金。并为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
本院认为,双方于2012年5月19日鉴定《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申请人已签字认可,表明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没有证据证明,另主张社会保险补缴,属劳动保障部门管理范畴,因此原判并无不当。再审申请人吕琳琳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吕琳琳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郝英春
代理审判员 牛世红
代理审判员 习 静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书 记 员 葛 琳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