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华康与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项华康与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浙民申字第19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项华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屠卫平。
委托代理人:江向红。
再审申请人项华康因与被申请人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汽运集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甬民一终字第8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项华康申请再审称:1.项华康自2003年10月9日至2008年5月31日在公司做保安期间,存在加班的事实,其提供的张惠祥、黄颖毅、储功耀书写的《证明》予以证实。原审认定项华康主张加班工资超过时效违反法律规定。2.原审认定计时工资问题上适用法律错误,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不低于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非计时工资与奖金福利总额不低于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故应按照约定支付。3.原审认定奖金根据公司规定按照系数发放错误,宁波汽运集团未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规章制度依程序制定修改,其内容违反法律规定。4.宁波汽运集团拖欠劳动报酬,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故其应当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725337元。项华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宁波汽运集团提交意见认为,1.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时效为二年,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权之日起计算,故项华康主张2008年以前的加班公司已超过仲裁时效。项华康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从事保安期间工作超时的情形,不存在加班的事实。2.项华康领取的工资并未低于宁波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其提出计时工资差额的理由不能成立。3.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大小、技能高低、工作难易程度确定不同的奖金系数,未违反法律规定。4.公司未拖欠项华康工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项华康的再审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予以驳回。
本院认为:根据项华康的申请理由,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2010年9月至2012年10月工资差额问题。项华康主张该期间工资低于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存在7930元的差额。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查明的事实,2010年9月至2012年10月期间,项华康取得的平均月工资(包含工资、月度奖、年终奖)均高于当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存在宁波汽运集团违反有关最低工资标准强制性规定的情形,项华康主张2010年9月至2012年10月工资差额缺乏依据。
2.关于按系数发放奖金问题。项华康主张2010年9月至2012年10月月度奖差额8040元和2010年至2012年10月年终奖差额11050元。其提出该部分主张的主要依据是认为宁波汽运集团按0.6和0.7系数支付奖金的规章制度违反同工同酬法律规定。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宁波汽运集团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宁波汽运集团的月度奖考评细则和年终奖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岗位职责确定不同奖金系数,不违反同工同酬的规定。原审根据该规章制度确定门卫奖金系数为0.6、保安奖金系数为0.7正确,项华康主张不应当按系数计发奖金缺乏依据。
3.关于项华康主张2003年10月至2008年5月加班工资是否超过仲裁时效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因项华康在每月领取工资时均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故其于2013年7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008年5月份之前的加班工资,显然已经超过了二年的时效期间,原审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4.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问题。因项华康在本案中主张的各项费用均不应支持,故不存在宁波汽运集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情形。
综上,项华康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项华康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俞晓辉
代理审判员李良勇
代理审判员魏恒婕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周颖芳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一)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