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苏州市宝达利皮革有限公司与王某某经济补偿金纠纷上诉案

2015-11-24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803


苏州市宝达利皮革有限公司与王某某经济补偿金纠纷上诉案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苏中民终字第056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苏州市宝达利皮革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某

上诉人苏州市宝达利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达利公司)因与王某某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2)昆周民初字第05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某于2009年7月27日进入宝达利公司处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2009年7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王某某正常工作至2012年8月6日。王某某称2012年8月7日宝达利公司口头通知其不要去上班,也不让其进入公司,并提供了2012年8月7日《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该申请书中载明请求事项为“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务合同。现申请劳动局公正处理,维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昆山市周市镇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果为“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申请人要求仲裁”。宝达利公司否认通知王某某不要来上班,称其并未解除与王某某的劳动关系,王某某自己不来上班,也不配合宝达利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嗣后,王某某向昆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宝达利公司:1、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891元;2、补缴社会保险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的社会保险费,基数为1369元/月。王某某后又撤回第二项仲裁请求。该委于2012年10月11日作出裁决:一、宝达利公司支付王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055.83元,二、驳回王某某其他申诉请求。宝达利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

原审另查明:王某某的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的工资依次为:2644.09元、2625.70元、2435.18元、2412.60元、2250.10元、927.02元、2398.50元、2413.50元、2398.50元、2598.50元、2298.5元,平均工资为2293.69元。

原审原告宝达利公司的诉讼请求为:要求判决宝达利公司不予支付王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055.83元

原审法院认为:王某某进入宝达利公司处工作,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2012年8月7日,王某某就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向昆山市周市镇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王某某明确主张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宝达利公司答复并非不存在该事实而是不同意调解;另宝达利公司在仲裁阶段主张并未解除与王某某的劳动关系,却并未以书面方式通知王某某继续上班,因此原审法院确认2012年8月7日宝达利公司单方面解除与王某某的劳动合同的事实。宝达利公司在仲裁时陈述并未解除与王某某的劳动合同关系,王某某系自动离职,且宝达利公司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王某某系自动离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审理过程中宝达利公司称在仲裁阶段所述王某某系自动离职只是一个说法,实际上就是王某某没来上班,宝达利公司前后表述不一致;且宝达利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故原审法院认定宝达利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宝达利公司的不予支付王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宝达利公司、王某某认可仲裁裁决中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及结果,故对于王某某请求宝达利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055.83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补缴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的社会保险部分事项,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原审法院不予理涉。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宝达利公司支付王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055.83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10元,减收取5元,由宝达利公司负担。

上诉人宝达利公司不服原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称:王某某不来上班直接去昆山市周市镇劳动部门调解,要求赔偿金。宝达利公司认为是王某某自己不来单位上班,所以不同意调解。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

被上诉人王某某辩称: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与原审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中,王某某于2012年8月7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未至公司上班,2012年8月24日申请劳动仲裁。宝达利公司认为其未解除与王某某的劳动关系,王某某系自动离职,后改称实际上就是王某某没来上班。本院认为,宝达利公司认为王某某自行未到公司上班,应当对王某某违反公司规章、劳动纪律的行为行使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处分权。而事实上宝达利公司未予行使。宝达利公司关于王某某自动离职即解除了双方间的劳动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宝达利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方式解除了与王某某的劳动合同,原审法院认定宝达利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苏州市宝达利皮革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施伟

审判员蒋琦

代理审判员林霆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张韵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劳动纠纷追讨期是多久

    劳动纠纷的追诉期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

  • 劳动纠纷请个律师起诉多少钱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 公司解散劳动纠纷请个律师收费价格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

  • 请辅导机构劳动纠纷律师起诉费用多少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

  • 农民工劳动纠纷委托律师起诉收费标准参考价格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