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案例集锦

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诉代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2015-12-03 来源:HR法律网 浏览:596

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诉代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宝民一(民)初字第1972号

  原告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某某。

  委托代理人赵某。

  被告代某某。

  原告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代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2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王玉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某、被告代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诉称,被告于2012年7月14日向上海市宝山区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申请调解,要求原告支付2012年6月份9天的工资等共计人民币55,507.95元,后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7月31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在10个工作日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现金20,0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但是在2012年8、9月间,原告发现被告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偷换设备、盗窃原告财物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超过20,000元的损失,故原告认为不应当再支付被告调解中达成的款项。被告于2012年11月5日向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原告支付其调解款项20,000元,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12月12日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原告支付被告调解款20,000元。现原告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本院要求不支付该20,000元。

  被告代某某辩称,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7月31日达成的调解协议真实有效,被告在工作期间不存在偷换原告设备的行为,故被告认为原告应当支付被告调解款项20,000元。被告同意仲裁裁决。综上,被告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被告在原告处从事维修工工作,双方签有一份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被告在原告处实际工作至2012年6月13日,工资领取至2012年5月。原、被告双方劳动关系于2012年6月14日解除。

  又查明,被告于2012年7月14日向上海市宝山区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申请调解,案号为外劳调(2012)办字第120号,要求原告支付2012年6月份9天的工资940.95元、交通费、通信费、签单费、外区工资4,175元、代通金23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700元、休息日加班工资27,392元,后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7月31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在10个工作日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现金20,0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另查明,被告于2012年11月5日向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原告支付案号为外劳调(2012)办字第120号调解书中的款项20,000元。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12月12日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原告支付被告调解款项20,000元,原告不服仲裁裁决,故诉至本院。

  上述事实,有宝劳人仲(2012)办字第3202号裁决书、外劳调(2012)办字第120号调解书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予以佐证,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劳动关系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7月31日就工资、加班工资、交通费、通信费、签单费、外区工资、代通金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争议在上海市宝山区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一次性支付被告现金20,0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原、被告双方对上述调解协议真实性均表示认可,该调解协议的内容系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原、被告双方均应当受该调解协议内容的约束,故原告应当依照调解协议支付被告20,000元。原告关于因被告存在偷换设备而对被告造成经济损失故要求不支付调解款项20,000元的主张,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代某某调解款项20,000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元,由原告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王玉平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黄华娣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劳动合同纠纷时效规定是多久

    对于劳动争议而言,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因此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必经劳动争议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

  • 劳动合同纠纷时效规定是多久

    对于劳动争议而言,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因此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必经劳动争议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

  • 劳动合同纠纷时效规定是多久

    对于劳动争议而言,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因此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必经劳动争议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

  • 劳动合同纠纷法律该如何判决

    劳务合同纠纷,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如果法院当天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给当事人;如果法院定期宣判的,则宣判后会立即发给当事人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 找一个个人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起诉一般多少钱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