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资讯

民政部:将不再提供公民婚姻状况证明

2015-09-19 来源:中国青年报 浏览:2309


中国青年报9月17日电今后,除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公民在办理出国、贷款等事项时,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及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个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离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没有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即俗称的“单身证明”)。
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介绍,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但是,公众在办理出国留学、移民、购房贷款等事务时,有关部门要求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因此,我国婚姻登记部门承担了为公众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29个省(区、市)的婚姻登记部门免费开具了841万份婚姻状况证明,占婚姻登记机关工作量的58.5%,大大耗费了婚姻登记部门的人力成本。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使此项简政放权的工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用证部门有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确认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开展,不再需要当事人在用证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负担。(记者王亦君)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民政部如何审查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

  • 民政部收养条例的法律法规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

  • 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所需要的是什么啊?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向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达成书面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而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解除

  • 对退伍军人民政部年优抚标准是什么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对退伍军人民政部2018年优抚

  • 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在线咨询劳动法律师

    18116618709

    Copyright 2020 劳动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