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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建设企业劳动争议内部调解机制

2015-07-25 来源: 浏览:1212
  【摘要】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企业劳动争议内部调解作为典型的非诉讼争端解决方式,可以使当事人进行理性沟通,由对抗走向对话。企业劳动争议内部调解灵活的工作机制,尤其适合应对复杂的突发事件,防止内部纠纷处理不当或没有得到及时处理而转化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如何建立完善的调解工作程序和制度,从调解申请,到立案,调查,调解过程记录,调解协议的形成,直至归档都应合法完备,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有利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劳动争议;内部调解机制;调解机构;调解程序 
  一、建设企业劳动争议内部调解机制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企业和职工为保证自身权益引发的劳动纠纷逐年增加。特别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各类劳动纠纷案件有进一步增多的倾向,企业如何保证劳动关系和谐面临严峻挑战。解决企业劳动纠纷,一般途径有:1、调解(分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的内部调解、劳动仲裁机构主持的调解、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达成的调解);2、通过劳动仲裁机构仲裁;3、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通过由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无论谁胜诉,原本能够内部解决的矛盾都将激化,和谐的人际关系不复存在,而且费时、费力、费财。企业内部调解有着充足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由此可见,企业内部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二、企业劳动争议内部调解机制的建设和实施 
  (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劳动纠纷调解机构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人员组成上认真贯彻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在调解中充分体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 
  (二)明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能 
  1、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2、向企业和职工进行劳动法制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规章,不偏不倚,依法调解。4、总结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经验和教训。 
  调解委员会在个案上做到妥善处理,依法解决,同时在工作中摸索劳动争议的发生规律,从个案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将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制度问题、工作方法问题、工作作风问题以及当事人的认识问题逐一解决,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及时消除争议隐患,以防促调,以调促防,牢牢掌握调解、预防劳动争议工作的主动权。 
  (三)、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制度建设和调解程序 
  企业进行内部劳动争议调解,要保证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上合法,是指调解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实体上合法,即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形式。根据有关法律,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采取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但尽量要求当事人采取书面的形式进行申请,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贯性。 
  2、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当事人可能不清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自身在调解程序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调解过程中地位。更为重要的是,要让当事人明白调解协议的法律意义。 
  3、调解的基本方法。在调查核实劳动争议案件的事实和进行调解的过程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做到: 
  (1)要查清楚矛盾纠纷是什么时间发生、发生在什么地方、为何而发生、后果情况如何等等。 
  (2)根据调查核实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查阅并吃透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找准适用的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条款。 
  (3)在查明事实、熟悉相关法规的基础之上,根据法律规定分清双方责任。 
  4、调解中运用的技巧。 
  (1)向当事人阐明矛盾纠纷存在的危害性,比如矛盾不解决,会耗费精力、浪费时间、影响生活等等。(2)在调解过程中,对起因问题、焦点问题要反复询问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同。(3)灵活采用调解方式。调解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参加人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及调解的进程需要,灵活地掌握与进行。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底线,做到心中有数。(4)以情服人,以法服人。调解人对待调解当事人在态度上突出“和谐”这个主题,达到调解成功目的。对于存在侥幸心理,想钻法律空子,要指明其行为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促使其重新拿出诚意,认真参加调解。 
  5、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要立即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答辩、立案调解的时间。 
  (2)简要说明申请人请求事项和理由、答辩人答辩情况,以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查明的案件事实与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可的证据。 
  (3)调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规定。 
  (4)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履行权利与义务的方式。 
  (5)调解意见书正文上方要有文书名称、文书编号,正文下方要有双方当事人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签字、盖章、捺指纹及文书签发时间。对于重大案件,必要时报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进行鉴证留存。 
  6、调解协议书的送达。对于劳动争议调解结束时由于其他原因没有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待《调解协议书》事后制作完毕需送达给调解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回执》。 
  三、小结 
  通过建设企业劳动争议内部调解机制,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可以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解决争端,对建立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建设安定团结的企业局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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