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清怎么办?

2015-07-211530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了争议,《劳动合同法》还提出了指引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解决压力,无论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还是缓解司法部门因讼累造成的工作压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劳动合同无效后,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吗?

    劳动合同无效后,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吗?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

  • 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号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