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的计算?

2015-07-251305 人看过
答: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六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10个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时,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 劳务派遣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重签劳务派遣协议吗?

    答:劳务派遣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原有协议的履行。关于新增条款,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的内容,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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