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应视同销售货物,确认收入,交纳增值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175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0
销项税额=15000017%=255000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75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755000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是职工福利费,还是非货币性福利。但是不属于货币性福利。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
HR法律网:通勤车可以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处理,同时还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折旧费可以税前扣除。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
本月下旬将购进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需要缴销项税吗?
HR法律网:不用。购进的这20%的农产品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