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可见,在条件不降低的情况下,如果职工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劳动合同到期就相应终止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条件(如降职、降薪等)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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